3月7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视频记者会议上,有人大代表提出了两项针对海外留学生利好政策的提案。
这两项提案分别是:
建立国内外高校学分互认机制
便于学生跨国转学和调整疫情期间留学生回国工作落户的规定
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一起来看看提案的具体内容有什么吧?
如果建议被采纳,那就意味着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大学支持中外学分互换。那么,留学生在疫情期间转到国内就读大学就不再是梦想。
02调整落户规定
近几年,国内在许多领域都发展迅猛,留学生回国发展已逐渐发展成大趋势。
北京和上海作为中国在教育、科技和经济的核心城市,是目前留学生回国就业的首选目的地。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国际化人才归国,北京和上海也出台过许多针对海归人才在落户、创业、住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社科院教授蔡继明提出了关于调整疫情期间留学生回国工作落户规定的建议。
蔡继明在会议上提到:
“在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大量留学生或因学校关闭、躲避疫情而提前回国;或因国际航路中断、机票昂贵而停留国内无法回校,不得不以网络授课和网络答辩方式完成学业;或在国外拿到毕业文凭后,因国际航路中断、机票昂贵等原因滞留在国外。”
按照现有的规定,回国的硕士和博士可以在回国后的两年内享受这些优惠措施。
而“两年内”则是从学成后回国开始计算。但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回国的博士、硕士留学生在拿到学位后,可利用的在京、沪就业落户时间窗口已被消耗大半,远远低于2年,使他们就业面临很大困难,打击了回国的热情。
对此,蔡继明的建议是:
对非北京、上海户籍留学人员申请办理在京、沪就业落户手续的两年期限,其起始时间的计算办法,应该调整为:
从留学生拿到毕业文凭后实际入境的日期算起,或者从留学生在入境后实际拿到毕业文凭的日期算起,使学生充分享有2年的留学生就业落户优惠期。
此外,由于留学服务中心实际办理落户手续需耗费较长时间,建议将规定改为:
“只要在两年期限内得到用人单位的正式录用通知,提出落户申请即有效”,或者“只要以留学服务中心收到落户申请材料之日计算未超过两年有效期的,提出的落户申请即有效”。
同时,考虑到留学服务中心在认定留学生身份时,对留学生在海外时间有明确要求(通常要求学生在海外累计时间不低于360天)。
对于由于上述疫情原因不能满足在海外的时间要求的留学生,主管部门应酌情降低留学生在海外的时间要求。
小编觉得这两项提议还是相当人性化的,确实考虑到了当下留学生所面临的一些问题,虽然落实起来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困难,但如果真的实现了,留学生无论选择留在国外还是回国,就都没有后顾之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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